2020年8月20日,萨斯喀彻温省的政府提出的建设者连宋修订规例2020年(提示付款条例)的建造者连宋(提示付款)修正法案,2018(提示付款草案)。截至本帖子发布之日,《预付款法案》和《预付款规定》均未生效;它们将在萨斯喀彻温省副州长宣布后生效。
在我们之前的文章“萨斯喀彻温省萨斯喀彻温省针对建筑行业介绍及时付款法案”中详细讨论了“及时付款法案”。总而言之,《及时付款法案》要求业主在收到“适当发票”后28天内向承包商付款,承包商在收到业主付款后的7天内向分包商和供应商付款。如果付款人对发票有异议,则必须向收款人提供书面的“未付款通知”;然后可以通过称为“裁决”的程序解决争议。
《及时付款条例》为业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提供了重要信息,包括哪些人可以免除及时付款的期限以及如何正确发出未付款和裁决的通知。下面我们介绍关键点。但是,由于法规的法律性质,可以随时修改“及时付款法规”。请查阅“及时付款规定”或定期联系您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知道任何更改。
谁可以免除即时付款?
即时付款条例将以下实体从即时付款制度中豁免:
i)提供石油和天然气以外的“对矿产或矿产资源进行任何改进的服务或材料”的人员
ii)建筑师,工程师和土地测量师
iii)提供“有关根据《电力公司法》与发电,输电或配电有关的基础设施改善的服务或材料的人员”
您如何发出未付款通知?
即时付款规定包括用于发出未付款通知的表格。重要的是要注意,根据您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的所有者,向分包商发出通知的承包商还是向另一分包商发出通知的承包商,可以使用不同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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